徐州市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及内容
2020-07-02 发布
类 别:
徐州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区 域:
徐州周边
联 系 人:卢卉
联系电话:13339105710
联系 Q Q:2885056880

联系微信:WT13339105710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徐州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信息,谢谢! )
徐州市技术转移请登录雅谷网,雅谷网-专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 + 人工智能 + 科技服务”模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代理、运维、软件开发等科技服务工作。
下面介绍一下徐州市技术转移资金申报相关内容:
一、奖励类别
(一)技术转移机构奖励。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2%给予奖励,每个机构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
(二)技术吸纳方奖励。对成功在我市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5%给予技术吸纳方奖励,每家企业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100万元。
(三)技术经纪人奖励。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技术经纪人,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1%给予奖励,每人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2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江苏省技术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省技术交易市场”)
在徐分中心奖励。获得省技术交易市场正式批复后,根据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在徐分中心奖励。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技术转移机构奖励。技术转移机构须经市备案。在徐省级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直接列入市备案机构管理。
1.奖励申报程序如下:
技术转移机构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盖章(在徐省级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由学校负责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徐州市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交易奖励申报书(见附件1);
(2)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应盖有买卖双方公章,原则上应写有促成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名字)复印件;
(3)技术转移机构与买方或者卖方的技术交易服务协议复印件,在徐省级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由所属高校院所统一出具促成技术交易证明材料;
(4)技术交易相关信息及其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汇总清单(见附件2);
(5)技术转移机构(在徐省级高校技术转移中心除外)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6)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3.在徐省级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不提供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交易服务协议复印件、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但所属高校须统一出具审核证明及信用承诺材料。
(二)技术吸纳方奖励。技术吸纳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奖励申报程序如下:
企业自愿提出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盖章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徐州市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奖励申报书(见附件3);
(2) 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技术经纪人奖励。技术经纪人须经江苏省技术交易市场登记。
1.奖励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材料需经省技术交易市场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徐州市技术经纪人促成交易奖励申报书(见附件4);
(2)经省技术交易市场审核的技术经纪人促成交易情况(见附件5);
(3)技术经纪人与买方或者卖方签署的技术交易服务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 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应盖有买卖双方公章,原则上应写有促成交易的技术经纪人名字);
(5)技术经纪人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6)技术经纪人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
(四)省技术交易市场在徐分中心奖励。分中心须为2018
年度及之前获省技术交易市场正式批复的在徐分中心(包括地方分中心和行业分中心)。
1.奖励申报程序如下:
分中心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
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技术交易市场在徐分中心奖励申报书(见附件6);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省技术交易市场批复文件(复印件);
(4)上年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5)上年度财务报表;
(6)开展技术产权交易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徐州市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及内容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